短篇他们比烟花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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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文阿氓短篇系列的第七个小说,全文个字,据估算阅读起来差不多是你挨老娘打一顿的时间。

小说关于一个小镇青年的男人,在多年的同性恋生活之后一天偶然遇到一个自称和自己有过欢娱的神秘女人,然后生活像被翻了一个面。

冬来小调,夜影长生,北方的冬天也带着仿若故乡半冷干土的飒爽,夜晚的天干的像烘干的背颈,血管吱吱呀呀,连同不遂的思绪,惨死的年尾,在十一月,金枪的腥血,两个重生可以开朗的日子,酒杯一下子放大,连同我的人生旅程。

头顶的廊桥像昨夜前往迈阿密的飞机场遗址,灿*色的余温像一页告知不尽的余秋。

在酒店门口的大厅里,空调像迷徒吹开的干粉,在我的脸上游走,空气中淹没的尘埃也如我每天惶惶不得好过的人生。我看着墙上陌生的画作,或许又是哪个三流画家,在某个晨温未尽的被窝里,被服务员赶出来,在公园或是在街灯下怀念给予他匆匆如烟花的陶醉一夜,架势摆好,颜料铺了一纸板,恨不得告诉别人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一个国宝艺术家。他用浪荡一夜作成的画顺而转卖给街上推车收书的老汉,老汉转身告诉世人这是一幅杰作。我冲着这光秃秃只有一幅干裂的画作的墙发笑,柜台前调弄咖啡的女人瞥了我一眼,她的红丝袜太高,高过了膝盖,那两足短跟鞋像地面的门童,侏儒一般,也正如我此时呆着的酒店。

我百无聊赖,生命的微光总是在男人看向窗外晨起的麻雀时而悄然溜走。而在我用虚情假意祷告着一派狼狈的时间,一个女郎站在了我身边。

那女郎真可谓妙龄,但似乎又像野花少了些端庄,总之我在这样的眼神烹调之中不自然起来,我有些慌张,之下觉得好像所有的眼睛都朝我望来,就连那墙上的历史中的女人都在对我意味深长的笑。

我换了一个姿势,调节我内心关于苟淫的心境,问她所为何事。

她贻笑大方,说我曾经对她蜜语甜言,好不温柔,昨天晚上的舞会,多少年轻人儿在场,我却对她不理不睬,冷漠的寂静实在伤人。

说完,她丢给我一个媚眼,就像药进了短腿河马的胃里,憋起劲的发力。我实在奈何不住又换了一个姿势。

看着她那张也算灯红过酒绿过的脸庞,实在想不起来我什么时候见过她,甚至于温柔细语。

如果有镜子我想我的脸应该是马克思的形状,似乎装着一肚子的哲学问题。这个女人从何而来?要到何处而去?

我点了烟,这些烟在我口袋里已经折的变形了,贴着我嘴唇上的烟尾巴像个高高耸立的排烟筒一样滑稽,女人伸手将它从我嘴上拿下去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我疑惑地看着她,她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个红色的精致烟盒,抽出一支我不认识的细烟放进我的嘴里,再点上火,火苗在我眉尖的地方绽放,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她依旧如湖水一样神秘。

我说了声谢谢,“这不像是南方的烟。”

“对,是一种北方产的小牌子的烟。”

“北方可很少产细烟。”我说。

“你不知道的东西北方产的还很多。”女人说。

我点点头表示对她说的话同意。烟雾在肺腑里走了迷糊的一圈后在天空中飘走,努力变得大白。在我点烟的间隙,女人坐了下来,离我的位置也就是旅馆床上客的距离。我努力解释说她一定是认错了人,想来我常见的外形总是与这红尘来来往往的人弄混。

听完我的话,她直摇头,眼孔望着我,狐狸一样笑,笑得我仿佛一条光着的鱼。

“不,我记得你的秘密”

她进而又说,我们可和别人不一样,不是三路九巷随随便便拉过来的一个作骗姑娘在这里讨你银两,我们可是真真确确一起同欢共浴,数过鸳鸯的。

这个女人说话真奇怪,时而魅惑,时而文雅。

服务员小姐端了一瓶很红的玛丽莎往楼上走,假如我有钱,一定要在这里订个房间要上它一整瓶喝个痛快,睡一大觉,这一点不比与女人欢乐差在哪里。

我从出生开始,先在那弹丸之地的驴儿城里摸索,与人打架喝酒,整天骑着要废的破摩托在一个又一个钢筋桥洞里穿梭,桥洞下和桥洞上日子一天天的恍如隔世。那里的天空很蓝可是我们一众不良少年的心像实验室里等待实验后报废的心脏,谁也不知道自己对社会有什么作用,更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里。我们都开玩笑说我们的血一定像驴儿城的小*河那样污,甚至比它还要污,小*河还养育了驴儿城,我们他妈有什么用。我们一起站在百十米的水塔上发誓,下一辈子投胎一定要努努力,在轮回里努力最有用,别像这辈子一样,没人信没人帮,想干命只有刀口子耍棍棍,贱命一个。

我们什么都干过,抢过小学生的钱,就那种流着鼻涕吃妙脆角的小屁孩;还砸过女澡堂子的门,晚上带人去打正在床上做爱的初中生,跟着社会上的大哥在酒吧里占场子,我们像细菌,我们像病*,我们像阴云惨淡的坏天气。

关于女人,我看过很多烂货,她们大都招式相同,领子很低要露出什么,脸上的妆容很厚,遮盖了她们仅仅十几岁的面容,但遗憾的是这些精心打扮的妆容总在夜里的玉米地变得破碎。那些一帮子年轻人就像有什么特殊通道,整夜在田野里都能听到呻吟声,各式各样,就像招*一样。顺着白光看见白花花的身体,亮的像熟透的玉米。

在我少年的懵懂中,这场没有人主宰的狂欢,十几个人,每人一个女人成群的在地里叫唤,各式各样的衣服扔的到处都是,我站在孤独的土堆上,月光照在我的身上,我好像被地狱踢开的小*。我不爱那些不穿内衣的女人,她们也和我们一样行走在无人的沟沟里,几个烂钱换几包烟,几个年份换个孩子,“生活”在这里被踩得稀巴烂。

我爱过谁,或许是一个洗头妹,人总会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年轻时第一个喜欢的人是谁。我将其称为一个哲学性的问题,但我没有上过学,如此想又觉得羞耻。我总是会想起理发店那个叫巧巧的女孩子。打开回忆的盒子,全都是洗发水的味道,她是我第一个看见的低头不会露出奶子的同龄女生,她抹着很香的护手霜,整个头发被安静的绑在脑后,有时候我多想是我被绑在她的脑后。

女孩跟随家里人搬来这里开了一家理发店,她的父亲听说是个老实人家,我对他不感兴趣,只是看上去确实挺面善,讲话客气,巧巧也文文静静,安心干活不声不响,在那里理发你听不到她说话,但总是想往她那个方向瞅,就像一盆卧室里的茉莉花。

第一次我去她的店里理发,就是巧巧给我洗的头,说是去洗头,头发还没腿毛长,其实就是为了借故看她。我躺在软垫上眼睛正好对着她的脸,她的脸干干净净的,就像那时候面霜广告上的模特,洗发水的味道缠绕着我,第一次洗头的时候我睡着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面我们在很暗的灯光里面坐着,外面瓢泼大雨,我们穿着编织的没有花纹的毛衣,并着肩都不说话。

关于我的故事,小城里众人皆知,混混,流氓,或者不务正业的败类,甚至于连村口的阿伯也知道我是个烂人;但是关于我和那个女孩,烟花哑了,寂静无声。

后来我们一伙人跟人打架,桥洞里站满了人,哄闹之间动手,谁一板砖下去,有个男孩倒地不醒,大家都吓坏了,不知道谁干的,我们那个小群体怕进局子,大家夜里一合计,索性远走他乡,反正贱命一条死哪都一样,埋在故乡还污了河水。

其实我一直想说,当年那一板砖是特么我拍的,我为什么拍,因为彼时的我对那个生活厌恶无比,所以远走他乡也是我提的。

走之前,我去找一次巧巧,你知道少年的离别就像诗,我偷偷写了一封信,歪七扭八的字在土*色的信纸上生根发芽,看上去就像老中医开的处方。我觉得还要送点什么礼物给她,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和别的小混混不一样,我执着的相信我的心里有烟花。于是我从书店里偷了一杯摆在最显眼位置的《顾城诗集》,最主要是封面那男的也挺帅。

你以为所有年少的惊喜都很浪漫吗?其实背后都结满了疮疤。

我万分紧张的将东西包在一块布里,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天气,理发店里人坐满了人,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缩在沙发一角,突然坐起将东西放在了还在给人洗头的巧巧的帽子里。我离去时看见躺在洗脸池上的男孩也如我第一次那样的一脸陶醉。

远去时,坐在从我们小城经过了无数次的绿皮火车上,看着眼前的景色一点点被日子丢弃,农田像一张慢慢缩小的地图坐标,我抓着记忆这仅有的一点存货携款而逃。

年,新的城市热闹非凡,来往的车辆掩盖了无数的他乡客,而在此时一个女人正与我交流记忆,小试刀锋。

记忆的柔情作故,使眼前这个女人变得更加神秘。

我禁不住苦笑,这和我动辄*场逢赢的姿态可一点也不像,我在心底十足确信我和她并不熟识,我从来没驻足过任何一个女人,没有和女人赤裸相见,有过几次机会也让给我及时结束,性爱在我这里像报废的雪路列车。

她紧盯着我的面孔,似乎某个侦探要从中解密出什么天大的谎言。

“你不信我?”

“奈何你选的理由实在荒唐。”

“哪里荒唐?”

“我不与女人做爱。”

“别说‘不’,你的技术还不赖。”

我笑得更大声,进而像个被卡住嗓子眼的怪异老头,柜台女郎抬起头看我,脸上的表情像是咖啡洒到了新买的雪花裙上,我的笑与这装扮华丽的大厅格格不入。大厅里响起了钢琴曲,我的笑声一刹那变得萎靡,女人继续看着我,似乎在等待着我大笑之后的落寞。

“你何以如此肯定我的技术还不赖?”

“自然是享过您的福气”

她又朝我靠近来,身体紧贴着我的面部,右手像贼的手悄无声息的钻进我裤子,透过缝隙我看见那个冲我一脸笑的乞丐。

我抓住了女人的手,站在门外的乞丐一动不动像个外星人注视着酒店的大堂,大堂里的我漂泊无依。

我甩开女人的手,“够了,我不想和你再胡闹下去,如果你想要钱,那么对不起我是个口袋比脸干净的穷*;如果你想作弄人找乐子,我也不是老实巴交的可怜人,就此散了吧,我要去见我的朋友。”

我正要站起身来,她按住我弹簧一般的我又弹了回去。

“你那玩意旁边长着一块胎记。”

好像一阵霹雳,我像个回旋着掉进漏斗中的小颗粒,我眼前又出现我年幼的风铃和一条柔软的火车。

少年时候,顺着羊儿城的小*河跑啊跑,像条跳上岸的鱼,十几年来,看尽了五颜六色的花花裙子,那些女孩子的辫子在我前方跳动,像团将要熄灭的火,我怎么也看不清,就如我怎么也无法对她们动心。所以后来发生的,那些男女做爱的事情好像都和我无关,我像是被剪断了什么,变得轻飘飘的,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因为我是个烂仔。

直到我遇见了洗头的巧巧,我突然发现有一个女孩的脸能在我的脑海里存那么久,洗发露的气味真他妈香,我都洗不够。

正当我像个科学家一样试验我关于爱情的理论时,我就离开了我一切性别精神的起点,坐上了火车,到了别的城市,至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喜欢过女孩。因为我是一个同性恋。

在我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小屋里,镜子成了我的精神伴侣,成了我关于爱的第一次萌发,我爱上了镜子里那个和我一样的男人,时常捣乱酒杯嘱托世上也出现这样一个男人。

镜子里的是杀手也是灵*的配偶。

事实上,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从少年到青年,我了解很多男人的胯下,却没想过和女人同床共枕。

因此我大笑着怀疑眼前这个女人的谎言是因为我无法对女人产生兴趣,而她震惊我的是她说的秘密也是真的,我那里确实有一块胎记。

“什么样子的?”我问她。

“我记不清了,有点像颗星星。”她云淡风轻。

生活对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唱起了淫歌艳曲。

女人眨巴着眼睛看着我,她神秘的像是可以漂浮起来,当然了我是绝不信她会飞的。

女人告诉我她叫童莎,按她的话说,几个月前我们在北方一座小城的酒吧里认识,从此我们就好上了。每天晚上我们在房间里快活,到了白天我就消失不见,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两个月之后,我们因为一块面包放几勺番茄酱的问题大吵了一架。从此之后再也没见过我,直到昨天晚上的一个聚会上,童莎见到我,可是我就像个陌生人一样从她身边走过。

我顺着她说的话去回想,记忆像乍破的玻璃片散落一地。昨天晚上我确实到过一场聚会,那是我的好朋友锁仔带我去的,说是一个新近认识的女生家里朋友众多,想去结交一些人。锁仔这个人和我不一样,他有家庭来源,父母总想着他攒钱结婚过上稳定日子。宴会在一个很大的别墅里举办的,别墅的门前是一片光秃秃的草地,整个气氛带着些玩笑的阴森。成群结队的年轻人打扮的光鲜亮丽,明晃晃的手腕身体发出某种难以解惑的语言,我们排着队在门前等着进去,那条长得很高的洋犬总在打断我看月亮的思绪,那里是年轻人的乐园,大家彼此不问来由,举杯换盏,在灿烂琉璃的灯光下,没多久我就喝的晕晕乎乎,倒在了沙发上。再醒来时就躺在了这个酒店的床上。

我们实在想不出个所以然,于是一致决定结束这段对话。我提议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和一个新的我,虽然这个说法听着有些奇怪。

她笑着抽烟,细烟和她一样神秘,像个上膛的长腿子弹。一口烟雾从她亮红的嘴唇里放出来,径直覆盖在我的脸上,我看着她眼睛不眨一下,新的春天从这里才刚开始。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问。

“不清楚,昨晚喝醉之后,第二天就躺在这里。不得不说,真睡了一个好觉。”我伸了懒腰,意兴阑珊。

“你待会要去哪里?”我问她。

“不知道,跟你一起来个新生活。”

她既像是开玩笑又像是一派庄严。

“那我们走吧!”

“现在?去哪里?”

“随便,无论哪里,自由的街上,或是鱼腥味的码头,堆满菜叶的菜市场,总之不是这里。”我摊着手,像个写不出诗正在调侃生活的诗人。

我们一前一后,如同两个游街的小民兵。她穿的衣服是大红色的,将冬日烧的没有那么惨淡,整片白的空间里冒着的红像宇宙飞船抛锚在星河之中。沿着街道吹来的风将她刮的有些单薄,她的脸紧缩在毛衣领的狭小空间之中如同孩子一样纯真,那双眼睛散发着初雪后空气的清新。

“我是个怎么样的人?”我问她。

“啊?”她没明白。

“我说你认识的我是个怎样的人?”

她停下脚步,鞋跟在冰冷的地面上咔哒咔哒的响,脸上浮现出笑容,这个笑容的意义在我看来就像是夜深人静的酒局看见一场下的很深又很静的雪,于是拼命地奔出去。

“自由,坏脾气,还带着点孩子气,可以说是异想天开,但也有点可爱。”

她的话顺着路公交车的尾气奔跑,此刻远方的天空又冒起了那场像施了法术的烟云,白白的天像是在玻璃瓶关了很久透不过气。童莎穿过了街道,路边卖红薯的大爷穿着黑色的皮袄站在寒冷的风中,皮袄上的一块布总是垂在腰间,和这个孩子气的冬天纠缠不休。锅炉里冒出热气,吸引了童莎,站在炉边,身上的红和炉子里的红交织在一起。

“我在北方也吃过这个,烫牙。”她对我说。

“姑娘,来一个吧!很甜的。”大爷摇晃着脚步一边驱赶寒冷,一边招揽生意。

远处一辆很大的火车鸣笛,盖住了我们的欢声笑语,冬天变得呱噪起来。

鲁文抱着篮子进屋,在吊灯下面看着雪蓝色的沙发,什么时候被换了被罩,这种颜色看上去充满了活力。他绕过安雨,进入厨房,杭旻把平底锅座在案板上,水池里一盆子的蓝莓,活在水里的生物一样,鲁文感觉它们似乎还在活着。将篮子提起满篮子的蘑菇倒在水池里将蓝莓盖住。水流的很慢,水柱显得微弱无力。锅里小火炖着梅干菜,盖子斜了边压在上面,冒出一丝丝水汽,暖的。鲁文听见隔壁打牌的声音。

深色的漆门上贴着一张像素差到极点的图片,里面是一群男人搂着穿过一个阴暗的巷子,那看上去是摄像头捕捉到的果实。

“伙计们,威士忌有人要吗?刚从超市里带来的,新鲜出炉。”小色举着酒声音洪亮。

“今天要喝个大醉吗?”琪雅将烟举过头顶,发色烂漫。

“为什么不呢?今天本来就是我们的狂欢节。”

“可人还没到齐呢!”

“差不多都在这了。还剩谁吗?”

“望楚啊!他总是最慢。”

“他会来的。”

“去厨房拿个大的盆来,将它全部倒满,放在这个拐角。待会人全齐了可不够喝。”短发男人露出头说到。

“用什么杯子喝?”

“别管杯子,都可以。”

“我认为刷牙的杯子最好,社会嫌弃谁吗?”

“不知道,反正我不会用刷牙的杯子喝酒,我以前吞过牙膏,我讨厌那味道。”

……

众人七嘴八舌,没人管那瓶*色的威士忌,小色拿着它走出房间,客厅很狭小,鲁文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来忙去,那些食材一定正在锅里惨叫,小色想着笑起来。望着窗外的天地,目光刚准备投出去就撞见了一面绿斑的墙皮,然后泄了气的眼神像躺在沙发上的小色一样。老实说,鲁文确实还不错,人细腻,厨艺又好,想着鲁文思绪就顺势往下爬,想起了鲁文的男朋友望楚。正在这时门开了。

站在凛冽的寒风里,我向童莎介绍这块已经难以看出本色的铁门。客厅里小色抱着威士忌躺在沙发里发呆,他看见我慢慢站起来,他大叫着望楚到了大家准备收拾收拾吃饭吧!话刚说完,他又看见了我身后的童莎,在吊灯下隔着一层我的身躯,露出微笑。鲁文急忙跑出来,当他看见我身后的童莎时停住了脚步,像个被吸走生命的可怜人,从健步到蹒跚,按照以往的习惯他是准备上来给我个拥抱再给我个吻的。

所有人都出来了,说说笑笑,当看见我和童莎,气氛突然冷了下来。童莎上前挽住了我的手,冷空气破门而入,我们都变得很僵硬。

“我锅里还炖着菜呢!我去看看。”鲁文跑进了厨房。

余下人都装作轻松起来。

晚上大家坐在餐桌上,彼此找好自己的配偶,安雨和琪雅,杭旻与小色,鲁文迟迟没有出来,我想他一定在厨房里,我安排童莎坐下后去找鲁文。他正在抹台子,一遍遍的用力的抹。我上去抱住他,看见他的脸上都是泪水。

“你是不是要离开这里了?”

“我不知道。”

他靠在我的怀里哭泣,擦过的台子回了潮,泛起了新的一层水汽。头顶的光反在台面上,像海面的波光。

一整场的晚饭吃的很静默,没有人像往日一样唱歌,也没有人谈起开心的事。筷子代替了每个人的心灵,在不同的碗碟之间游走,其余的脸庞都隐藏在了视线之外。碟子与碗响着,有点嘈杂,就像大家的心境。

童莎带头点了根烟,大家默默不说话,我知道这个陪伴我很久的同性恋群体对于我而言像座浮岛一样飘向了远方。

我是在酒吧里认识他们的,在这个外表华丽内心荒凉的城市里,酒精是城市走狗们的解药。我最先认识的是小色,他是酒吧里的酒保,个子小小的,内心细腻;至于后来的杭旻、安雨、琪雅和鲁文,都是在一遍遍的推杯换盏之后才结成的情谊,酒精是*品的替代品,短时间的欢愉,背后是落寞的人生。后来我就跟鲁文好上了,他是一个在读博士生,学生物的,人挺好。

我们就像两颗爆裂的烟花,只会给对方看最美的瞬间,死亡之后散落的粉尘*土,都埋在黑夜里了。但他依旧为我哭得那么伤心,我们都很感动。

我在酒吧那段时间还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叫棠蕊,只是在我们这个群体里呆了不到一个月就消失了。其实她很像童莎,我回头看了看她,眼睛挺大,鼻梁挺翘,人中微微有点显眼,眉宇间都很神秘。只是不同的是,棠蕊要更寡言少语,所以她离开时大家都不知道,也没再多问。

大家将我们送出来,望着晚路拖着一条长长的光,我们的身影摇摇晃晃,那天晚上我们在梦魇一样的寒夜里走了很久,我越来越觉得这不真实,像个破诗里的意象,你别笑话我,我也读过诗,也写过诗,只是没遇见过这么雷霆嘎巴的事情,这归诗歌管吗?

风来了,吹乱了头发,我用刚刚偶然装进口袋里捆筷子的皮筋,给童莎扎了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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